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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葡萄

大圩葡萄特产照片

包河特产大圩葡萄介绍

大圩葡萄属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特产

大圩葡萄,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合肥市大圩镇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年平均气温15.7℃,年平均降水量1057.2毫米,适宜种植葡萄。大圩葡萄其葡萄鲜果表现为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为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果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17%、糖酸比为8-10:1,特别适宜鲜食。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大圩葡萄”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大圩葡萄历史渊源

大圩镇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东南,为省城“上风口”,东临南淝河,南濒巢湖,古有“合肥粮仓、鱼米之乡”之称。

20世纪80年代,大圩村民开始种葡萄。

2003年,大圩第一次举办“葡萄文化旅游节”,已连续成功举办15届。

2007年,大圩葡萄引进腾稔、白玫瑰、美人指、青红提、京亚等10多个品种。

2011年,大圩镇成功创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葡萄栽培与休闲采摘标准化示范区”。

大圩葡萄产品特点

大圩葡萄品质特性

大圩葡萄在特定的立地环境条件下,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栽培技术,其葡萄鲜果表现为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为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果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17%、糖酸比为8-10:1,特别适宜鲜食。

大圩葡萄药用价值

中医认为葡萄性平、味甘酸,入肺、脾、肾经,有补气血、益肝肾、生津液、强筋骨、止咳除烦、补益气血、通利小便的功效。葡萄皮中的白藜芦醇、葡萄籽中的原花青素含量都高于葡萄的其他部位、也高于其他大多数果树,且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要营养兼药用的商品。

大圩葡萄产地环境

地貌与土壤

大圩镇地处江淮丘陵地区,属于合肥盆地北沿地层,区域内较为平坦。土壤类型为水稻土、潴育型水稻土亚类,土种为沙底湖河泥田。土壤耕作历史悠久,熟化程度高,质地均一。地表粘土层质地为中壤至中粘壤,呈弱酸性。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5%。一般耕作层厚度为20-30厘米,土地肥沃,盛产粮食、蔬菜、林果等各类农副产品,素有“合肥粮仓、鱼米之乡”的美称。

水文情况

大圩镇位于合肥东南“上风口”,东临南淝河,南望巢湖,内圩水网交错,地表水资源丰富,年降水量充沛,河流流向有利,无工业污染,水质清澈、纯净,是理想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大圩镇15个村的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气候情况

合肥市大圩镇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年平均气温15.7℃,年平均降水量1057.2毫米,夏季(6-8月)平均降水量411.8厘米,占年雨量的41.7%,相对湿度75%。年均日照时数2218小时,光照充足。全年无霜期227天,热、水、光资源丰富,适于多种葡萄品种生长发育。

大圩葡萄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大圩葡萄”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9月18日,被纳入2020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大圩葡萄地理标志

大圩葡萄地域保护范围

大圩葡萄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合肥市大圩镇15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8′48″-117°26′10″,北纬31°42′54″-31°49′11″。

大圩葡萄质量技术要求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规定:葡萄的果品生产基地的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环境条件NY/T391。基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地力肥沃,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生产基地内沟、渠、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排灌便利。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灌溉水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品种适合当地栽培,表现品种固有特性,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糖酸比、果形、色泽、果皮、香味、消费习惯等指标符合生产要求,现有主栽品种为巨峰、京亚、夏黑、美人指、醉金香、金手指、红地球等。栽培模式为露地栽培、避雨栽培、促成栽培三种模式。

(3)生产过程管理,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大圩葡萄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合肥大圩葡萄生产技术规程(DB3401/T63)执行。农业投入品中肥料使用,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要求;化学农药使用上严格执行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规定准则规定。

(4)产品收获:葡萄浆果成熟后,需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在产品采收上市前,经检测人员抽样、检测,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市销售。

(5)生产记录要求:要求种植户对葡萄生产各项农事活动作记载,尤其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产品通用名称、类型、含量、登记证号、使用浓度、方法、日期、安全间隔期、产品来源、执行人等。生产措施记录包括葡萄生长季节的管理,如整形修剪、抹芽、定梢、疏花疏果、套袋、灌溉、采收等。生产记录要求保存2年以上。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符合NY/T428绿色食品葡萄标准规定的要求。

包装、标识、运输、贮藏规定

(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材料主要是纸质包装箱,纸制箱选用双瓦楞纸箱,外形为对开盖,扁长方形。其他技术指标符合GB/T6543的规定。

(2)标识:在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产生单位、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无误。

(3)运输: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铁路或水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长途运输需要有冷藏设备。

(4)贮藏:葡萄浆果为鲜食水果,即采即食,常温下不宜久放。需进行长期贮藏的葡萄必须进行预冷,在规定时间内把果温温降到5℃后,在0-4℃恒温条件下进行贮藏,库内果箱堆码应保证气流通畅,出售时应基本保证果实原有的色、香、味。

标志使用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大圩葡萄补充介绍

  包河区大圩镇自1992年开始大力发展葡萄种植,到目前为止,全镇已1600多户从事葡萄种植,总面积达3800多亩,年纯收入1500万元,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2007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露天栽培葡萄基地200亩,设施栽培(避雨设施)葡萄基地120亩,并先后引进了巨峰、米香宝、白玫瑰、美人指、青(红)堤、京亚等十多个品种。1998年,大圩镇经上级部门批准,成立了“大圩葡萄种植协会”, 2007年成立“大圩葡萄种植合作社”。大圩葡萄协会经常吸收懂技术、会管理的种植户加入协会组织。在葡萄种植发展已呈规模的新民、慈云等村相应成立了“分社”,会长、分会长分别由种植户民主选举产生。大圩镇葡萄协会现有会员326名,全部为当地农民种植户。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大圩镇葡萄协会发展日臻成熟,协会的作用已体现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经过多年的学习培训和经验积累,目前我镇农户已经基本掌握了葡萄种植的技术要领,全镇统一使用的无公害高效低毒防治药物和全面实行葡萄套袋技术,使全镇连续几年免去病虫害的侵袭,获得了稳产、高产、优质,全镇葡萄亩产量达到2500公斤左右,有效地增加了种植户的收入。

  包河区连续五届“绿色大圩葡萄节”的举办,使得“大圩葡萄”已经名扬合肥及周边地区,大圩葡萄的“形肥味美”更是让人留连忘返。大圩葡萄基地已成了天然的“农家超”,所产葡萄基本“足不出户”被游客现场采摘一空。部分农户远离种植基地不便现场采摘的,目前我镇已经和周谷堆水果批发市场和市内大型超市联系,在市场中拥有固定的销售摊位,并派出专人在市场内负责葡萄销售期间的管理,秩序维持等。

  大圩的绿色无公害葡萄品牌经过系列的营销,已逐渐被商家、客户、游客等认可,目前已形成产销两旺的势头。为了提高农民葡萄种植技术,我镇先后30多次组织会员到安徽农业大学和庐江桐大等地参加学习吸取经验技术,并聘请日本专家和安农大三位教授到田间低头授课八十多次,培训农民10000多人次,强化了种植户的科技种植意识,引导农户科学种植葡萄。同时,我镇采取了“五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即聘请了安徽农业大学钟家煌教授和包河区农技推广中心十名农技人员长年驻守我镇,提供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农资采购,控制药物、化学肥料的使用量;统一实行葡萄品种更新换代和引进新品种;统一实行无公害生产标准,通过努力,2004年大圩葡萄生产基地顺利通过国家无公害环境保护总站的认证,给予“无公害标志”的使用权;我镇积极申报“大圩葡萄”商标并被认证,目前已使用“大圩”牌注册商标和统一的产品包装。

  近几年来,我镇乡村旅游业发展蒸蒸日上,曾先后获得“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省环境优美乡镇”等称号。2007年,大圩镇又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大圩――中国最美的湖区都市田园,被誉为“合肥市的大氧吧”、“合肥市民的大客厅”、“滨湖新区的后花园”。

  随着五届葡萄节的举办,“大圩葡萄”在华东地区已富有盛名,葡萄价格也是一路飚升,葡萄种植地也由新民、慈云逐渐拓展到东林、晓南、新河等多个村域,全面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预计未来几年内大圩镇葡萄种植面积将增至万亩以上,东大圩将不愧为“华东吐鲁番”这一称号。

  地域范围

  “大圩葡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东经117°18’48”–117°26’10”,北纬31°42’54”–31°49’11”,其北与淝河镇相连,西与骆岗镇接壤,南与义城镇比邻,东与肥东县隔南淝河相望。东西长约9.5公里,南北长约9公里,包括大圩镇15个行政村,地域保护范围3568公顷。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产品特色:大圩葡萄在特定的立地环境条件下,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栽培技术,其葡萄鲜果表现为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为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果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17%、糖酸比为8~10∶1,特别适宜鲜食。 (2)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符合NY/T428 绿色食品 葡萄标准规定的要求。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大圩葡萄”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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