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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鸭梨

泊头鸭梨特产照片

泊头特产泊头鸭梨介绍

泊头鸭梨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河北省泊头市特产

泊头鸭梨,河北省泊头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泊头是享誉中外的鸭梨主要产区,素有鸭梨之乡的美称,鸭梨生产历史悠久,早在西汉时期就开始了以鸭梨为主的果树栽培。泊头也因隋炀帝出游江南在此泊船上岸观赏梨花而得名。

20世纪50年代起,泊头鸭梨以“天津鸭梨”的商标驰名国际市场,畅销欧美、东南亚、中东、港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大宗的出口产品,泊头鸭梨曾荣获经贸部优质出口产品称号,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中国鸭梨第一乡――泊头”。

2004年09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泊头鸭梨历史渊源

泊头鸭梨的栽培历史可追溯到汉代,《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西汉时“淮之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梨……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泊头市当时濒临黄河,正处于这一地区,可见泊头鸭梨栽植当时已有相当规模。

东晋道学家葛洪的《神仙传》中,曾有“交梨”的记载。

据传隋炀帝出游运河,路过泊头曾上岸观梨花,只见“河上花,天水浸灵芽,浅蕊水边匀玉粉,浓苞天外剪玉霞,斜晖暖摇清翠动,梨花香透万千家。”泊头亦因隋炀帝泊船上岸观花而得名。

《清一统志》记载“交梨”属交河(即泊头)物产,康熙年间《河间府志》称“交河之梨,人谓之交梨,其味香而脆”。

据2007年调查,在洼里王镇、齐桥镇仍有上万株树龄在100—300年的梨树,其中一株树龄300年的“梨树王”,在洼里王镇姜桥村,仍枝叶繁茂,正常结果。这些记载都表述了泊头鸭梨悠久的栽培历史。

泊头鸭梨产品特点

泊头鸭梨是河北省沧州市的特产,以泊头栽培面积最大,栽种最早,品质最好而得名,泊头鸭梨果形俊秀,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果肉色泽乳白,细胞多汁,石细胞少、小,味甜、香气浓郁。

泊头鸭梨产地环境

河北省泊头市是河北平原上属于典型冲积平原的县市之一,也是河北重点梨区中唯一处于典型冲积平原上的梨区,成就了泊头的疏松湿润的潮土土种,是根系繁多、西施耐碱的梨树的理想土壤。

历史上黄河、漳河、滹沱河等河流的变迁与泛滥不但造就了泊头鸭梨的土壤条件,也造就了泊头梨区梨树栽培的水利条件。古河道的长期历史变迁也是泊头市成为冲积平原上仅有的埋藏浅层淡水的县市之一,丰富的浅层地下淡水和海拔较低的情况决定了泊头水位高于其他梨区的特点,而地下水位较高,极易开采和被梨树直接吸收,这种特殊的地理水利条件为梨树栽培提供了较好的前提。

在光照资源方面,泊头市属于北方典型的常日照地区,多年平均日早为278.36小时,日均7.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3%,年平均辐射总能量为每平方里面129.7千卡,日均每平方厘米355.3卡,成为河北平原上仅次与沧州、石家庄两市周围的强日照地区之一。丰富的光照资源为梨树生长、果实发育、内部有机质的转化,提高果实糖分、脂肪和各种有机酸的含量,以及果实着色提供了重要条件,也因此孕育出了驰名中外的鸭梨和胎黄梨。

泊头鸭梨产品荣誉

1996年,泊头鸭梨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

2004年09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20年7月27日,泊头鸭梨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泊头鸭梨地理标志

泊头鸭梨地域保护范围

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泊政请[2004]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北省泊头市现辖行政区域。

泊头鸭梨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鸭梨。

(二)土壤条件

土层深厚肥沃的沙中壤土,PH值7.5至8.0,有机质含量1.0%以上。

(三)栽培管理

1.种苗的培育。

选用以杜梨为砧木的,无病害的品种纯正的优质苗木。

2.苗木定植。

行向南北,株距3至4米,行距4至5米,并按1:8的比例配置授粉树。

3.施肥。

亩施有机肥5000公斤。

4.花果管理。

人工授粉。每隔20至25厘米留1个果,每果台只留1个果,或百枝留果40个,或每亩留果1.2至1.3万个。盛果期梨树亩产不高于2500公斤。

(四)果实采收

长期贮藏用梨可于盛花期后145至155天左右。

用于短期贮藏和直销的可于盛花后160天左右采收。

(五)品质特色

1.感官特征。

果肉色泽乳白,皮薄细脆多汁,石细胞少,味甜,清香。

2.理化特征。

单果重175至265克。总糖含量≥9.1%,可溶性固形物≥11.5%,可食率90%以上,固酸比≥58.5,硬度指标6.5/平方厘米。

泊头鸭梨专用标志使用

在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申报机构―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泊头鸭梨补充介绍

  泊头鸭梨种植历史悠久,自然条件优越,泊头鸭梨以个大、皮薄、多汁、形美、高糖著称于世,1995年荣获国家颁布的绿色食品证书。目前,全市果树面积已达60万亩,年产鸭梨2亿公斤,小枣2000万公斤。鸭梨出口量3000万公斤,占河北省鸭梨出口量的三分之一。泊头鸭梨产量和出口量均居全国各县市之首。采用果树新技术培育的“中华雅梨”,可与日本的“水晶梨”相媲美,深受国内外客户欢迎,畅销加拿大、美国、新加坡、菲律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鸭梨种植历史悠久,自然条件优越。泊头鸭梨被《中国果树志》列为梨中上品,并多次在全国性优质水果评选活动中获奖

  泊头鸭梨的栽培历史远溯至西汉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境内梨的品种繁多,种类不下百余种,其中以鸭梨最著,黄梨次之。鸭梨源于形似填鸭而得名,历史上曾因地理方位有“交梨”、“瀛梨”等名称。隋唐时期梨树种植已较为普遍。更为广泛的种植是在明代,宣德年间,交河知县林俊颁令境内民家务种梨枣,以备饥荒。后经自然灾害和战乱,梨业发展濒临绝境。清末民初时期受运河航运和津浦铁路影响,梨业得以迅速发展。

  1953年,交河县梨果产量居全国县市之首,达到1592万斤。1958年9月,国家农业部在交河梨区召开果木树木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交河县梨果生产的经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专程到齐桥拍摄了鸭梨生产大丰收的新闻简报。1962年,交河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外贸出口鸭梨生产基地。1985年,农牧渔业部确定泊头市为梨果生产基地,成为国家4个重点梨果生产基地之一。“运河牌”鸭梨同年被列为国宴特供果品。1991年,泊头举办首届鸭梨节,时任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中国鸭梨第一乡——泊头。”2005年“泊头鸭梨”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被评为“河北省2011年度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高先进县”。2012年我市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果品特色县”。

  泊头鸭梨以个大、皮薄、汁多、肉细、味甜、形美及其较高的营养和药用价值而名扬海内外,具有祛痰止咳、保护心脏、减轻疲劳、增加心肌活力、降低血压等功效。全市果品种植面积57.5万亩,年产量60.2万吨,年产值11.6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9%。其中,梨种植面积25万亩,均为标准化果园,其中高标准梨园2500亩。年产量48.5万吨,年产值7.8亿元,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县市首位。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泊头鸭梨”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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