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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长江河豚

南通长江河豚特产照片

通州特产南通长江河豚介绍

南通长江河豚属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江苏省南通市特产

南通长江河豚,江苏省南通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南通长江河豚种质特征明显,色泽鲜艳,体型丰满;背部暗褐色横纹明显,体侧桔黄色带清晰,腹部白色;性腺轮廓明显,鳍条完整;游动快速,反应敏捷。南通长江河豚种质纯正、健康无毒、口味纯正。

2007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南通长江河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南通长江河豚历史溯源

河豚被食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距今有两千多年了。古时,南通从西周至东周元王三年(前473年)属吴国,后越国灭吴国,于是属越国。当时这里就有品尝河豚的习俗,当时食河豚之风盛行。

民间流传:吴王夫差大胜越国之后,越王勾践奉上美女西施,一日,夫差拥西施于怀,正逢品尝一条河豚,其精巢洁白如乳、丰腴鲜美、入口即化、美妙绝伦的感觉,不知该如何形容,随口说道:“爱姬玉乳可比之!”

南通长江河豚产品特点

南通长江河豚种质特征明显,色泽鲜艳,体型丰满;背部暗褐色横纹明显,体侧桔黄色带清晰,腹部白色;性腺轮廓明显,鳍条完整;游动快速,反应敏捷。南通长江河豚种质纯正、健康无毒、口味纯正。

南通长江河豚生产环境

南通长江河豚产自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属中纬度地带,北亚热带海洋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东濒黄海、南临长江,正好位于江海交汇之处,称江海之门户,境内江、海、河贯通,有丰富、肥美的水域资源,温和、宜人的气候条件,咸淡适宜的水环境,鱼虾、蟹、螺、水生昆虫、水草、枝角类及桡足类水生资源丰富,为洄游产卵的河豚繁衍生息创造了生存条件,适宜养殖长江河豚。

南通长江河豚产品荣誉

2007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南通长江河豚地理标志

南通长江河豚地域保护范围

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通政发【2005】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南通市现辖行政区域。

南通长江河豚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暗纹东方鲀。

二、自然种质保护区域。

北纬31°41”~32°43”、东经120°12”~121°55”之间为南通长江河豚种质保护区。

三、种苗。

在国家级河豚鱼良种场繁育合格种苗。

⒈人工繁殖:3月初选择纯种体质健壮的亲鱼,模拟自然产卵洄游环境,水体由海水环境逐步调节为江水环境,饵料以贝类、杂鱼、虾等鲜活饵料为主,同时辅以水流刺激性腺发育。4月下旬采用两针注射法催产。采用干法或湿法授精,受精卵用孵化桶进行流水孵化。

⒉鱼苗培育:仔鱼孵出后用本地淡水轮虫开口,一周后移入鱼苗培育池进行鱼苗培育。鱼苗培育池面积1000米~3000米,水深1.2米~1.5米。池内轮虫等饵料生物丰富,随鱼苗长大逐步增投糠虾、水蚯蚓、鱼、蚌等肉糜及河豚鱼苗专用饲料。

⒊鱼种培育:模拟自然生长的江水环境进行全淡水培育。饲料选用专用配合饲料。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48%~50%,粗脂肪含量4%~5%,日投喂量为鱼体重的3%~5%,每天分早、中、晚3次投喂,投喂做到定时、定点、定量。

四、养殖。

⒈养殖模式:模拟南通长江河豚江海洄游生物学特性,采用“江-海-江”三段式养殖法。

⒉养殖环境:养殖区域处长江入海口,江海交汇处,江、海、河三种水源丰富,同区域地下同时具备江水和海水资源,水生生物资源丰富独特。

⒊温室培育:11月份~次年4月份,在温室进行模拟海水培育。鱼池为室内泥砂底水泥池,使用地下浅层咸水将池水盐度逐步调到10‰~15‰,水温18℃~25℃。适当增加饲料中脂肪含量。严格消毒水体,切断产毒食物链。

⒋野化驯养:5~10月份在池塘进行野化驯养。野化驯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池塘面积6000米~10000米,水深2米~3米。pH7.4~8.5,气温20℃~35℃,水温18℃~33℃,水中溶解氧在5毫克/升以上,透明度要求20厘米~25厘米。饲料以配合饲料为主,适当添加河蚌、小杂鱼虾、淡水螺蛳等动物性饲料。。

⒌生态防治:通过优选鱼种、改善环境、强化营养、分级分疏等措施进行健康养殖。通过鱼虾混养、使用微生态制剂和中草药等进行生态防病。

五、质量技术要求。

⒈感官特征:种质特征明显,色泽鲜艳,体形丰满;背部暗褐色横纹明显,体侧桔黄色带清晰,腹部白色;性腺轮廓明显,鳍条完整;游动快速,反应敏捷。

⒉理化特征:蛋白质≥17.50%,0.55%≤脂肪≤0.70%,总氨基酸≥17.00%。

⒊安全性:经急性毒性试验,达无毒级。

⒋利用河豚控毒与健康养殖技术养殖。

⒌利用南通长江河豚专用饲料配方。

⒍具有规范的连锁经营系统,产品采用连锁经营方式销售。

南通长江河豚专用标志使用

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南通长江河豚补充介绍

  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0关于划定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通政发[2005]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南通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南通长江河豚”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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