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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大米

海伦大米特产照片

海伦特产海伦大米介绍

海伦大米属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黑龙江省海伦市特产

海伦大米,黑龙江省海伦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海伦大米,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垩白粒率低,腹白小,质地硬而有韧性,米饭柔软可口有光泽,不回生。

2015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伦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海伦大米历史渊源

1949年,海伦市开始生产水稻;

2012年,海伦市成立粮仓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海伦大米产品特点

海伦大米,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垩白粒率低,腹白小,质地硬而有韧性,米饭柔软可口有光泽,不回生。

项目

指标

直链淀粉含量(%)

15.0—19.5

蛋白质(克/100克)

6.3—8.7

海伦大米产地环境

海伦大米产自黑龙江省海伦市,海伦市地貌上是由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度地带,属松嫩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从东北到西南,由低丘陵、高平原、河阶地、河漫滩依次呈阶梯形逐渐降低。海拔高度最高471米,最低147米,一般为200米上下。境内无高山峻岭,除少量残丘外,大部分为波状起伏的高平原,即所谓漫川漫岗。在土壤上,大部分为黑土。水分、养分条件较好,潜在肥力很高。

海伦市属中温带,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温润。每年10月以后,干寒的冬季风即从西伯利亚和蒙古高原南下,至次年5月间,大地始有绿色。年平均气温为摄氏一至二度,全年无霜期130天左右,年降水量为500至600毫米之间,适宜种植水稻。

海伦大米产品荣誉

2015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伦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海伦大米地理标志

海伦大米地域保护范围

海伦大米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海伦市现辖行政区域(不包括辖区内国有农场和林场)。

海伦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品种

选用熟期适宜的绥粳4、垦稻12、绥粳18等具有产品食味特色的品种。

立地条件

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水稻土。耕作层的厚度≥25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3%,pH为6至7。

栽培管理

催芽:3月下旬至4月上旬智能化催芽室浸种催芽,芽势好,整齐一致,出芽率90%以上。

育苗:育苗时间4月上中旬。采取塑料大棚钵体式旱育苗技术,播期4月5日至4月15日,机插大苗每盘播芽籽100克,机插中苗每盘播芽籽125克,平方米播芽籽600至750克。要求播种均匀,播量准确。

插秧:插秧时期,常规旱育中苗机械插秧5月10日至5月25日,秧龄30至35天;大苗钵育摆栽5月15日至25日,秧龄35至40天;插秧密度每公顷≤25万穴,每穴3至5株。

田间肥水管理:每公顷施农肥30吨,三年轮施一次,加强地力培肥。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高产攻关地块钾肥应适当增加,增施硅肥。适用化肥总量:纯氮(N)≤100千克、纯磷(P2O5)≤50千克、纯钾(K2O)≤50千克。

收获:收获期为9月15日至10月10日。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加工:稻谷→筛选→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检验→包装。

海伦大米专用标志使用

海伦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海伦大米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2020年5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海伦市九瑞米业有限公司使用“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020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黑龙江硒谷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赢秋米业有限公司、海伦市金利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仁圆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使用“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海伦大米补充介绍

  海伦大米

  黑龙江省海伦市现辖行政区域(不包括辖区内国有农场和林场)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海政呈〔2015〕5号

  海伦市地方标准:DB23/T1283005-2015《海伦大米质量技术规范》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海伦大米”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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