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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特产照片

西充特产烟花爆竹介绍

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9年春节北京城市副中心将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将实施实名制购买。。

烟花爆竹发展历史

烟花爆竹传承发展

百花丛中姹紫嫣红,群芳争艳,其中有一种花,它既不长在庭院,也不开在山涧溪边。它怒放在节日夜空,光艳夺目,变化万千。

礼花源于焰火,焰火源于火药,我国是火药的故乡,火药是我国古代文明之佐证。早在一千三百多年前,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就在"丹经"中,详细记载了当时的火药的成分和性质。十四世纪才由印度、阿拉伯辗转传至欧洲,至此,西方人始知有火药之物。

隋唐之际,火药发展成为供娱乐用的焰火。焰火,也叫烟火、烟花。隋炀帝有诗云:"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

宋朝的"架子烟火"或"盆景烟花",已具相当规模。每逢元宵佳节,达官巨贾竞相比美。从掌灯后不久直至更残漏尽。词人辛弃疾曾有“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的词句,便是对它生动而形象的描写。

礼花,或称礼花炮,从前叫它西洋烟火。它是在清朝时由西欧返入。它的发展与化学工业、冶金工业密切相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烟火、礼花已形成一门学科。它不再仅仅为节日助兴,而且,广泛用于国防和国民经济之中,如:照明弹、曳光弹、烟幕弹、燃烧弹、教练一模仿弹,目标指示弹等等,不胜枚举。它们除了军事用途之外,各种信号制品使用在铁路运输、空运、海运和内河运输上。各类烟幕剂还用来防止局部地区冰冻,研究大气中和各种装置中的气流,以及用来和害虫作斗争。此外,白色、黑色以及其它有色烟剂还广泛地使用在摄制影片上。

礼花的强光来自那些化学性活泼的金属如铝、镁、钛、锆等粉末。这些金属粉末在空中与氧化合,剧烈燃烧,温度可高达三千余度,因而放出耀眼强光。这些金属粉末被称为发光剂。至于那五彩缤纷,则全仗发色剂之功。所谓发色剂,其实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金属盐类。原来,金属盐类可以在高温下分解,而不同的金属蒸气有着不同的光谱——发射出自己固有的彩色光芒。例如,钠蒸气产生黄色光谱,于是便用草酸钠,氟化钠、冰晶石或硅氟酸钠等作为黄光发色剂;锶蒸气产生红色光谱,于是用硝酸锶、碳酸锶、草酸锶等可作为红光发色剂。其它如:绿光用氯酸钡、硝酸钡;蓝光用碳酸铜、孔雀石;金光用金粉,白光用铝粉等等。有了这些基本色,自然不难配出各种色彩来。看,节日的夜空多么美啊!

烟花爆竹鞭炮传说

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代表着喜庆,热闹与祥和。和对新一年的祝福,而在古代,鞭炮则是来驱退鬼神保平安的。

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荆楚岁时记》曾经这样记载,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

当时没有火药,没有纸张,人们便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虽然这只是迷信,但却反映出了古代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们称为“爆竿”,是将一支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连续发出爆破之声。南昌诗人来鹄的《早春》诗句:“新历才将半纸开,小亭犹聚爆竿灰。写的就是当时春节燃烧竹竿的情景。后来,炼丹家经过不断的化学试验,发现硝石、硫黄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于是发明了火药。有人将火药装在竹筒里燃放,声音更大,使得火烧竹子这一古老习俗发生了根本变化。北宋时,民间已经出现了用卷纸裹着火药的燃放物,还有单响和双响的区别,改名“爆仗”,后又改为“鞭炮”。

爆竹亦称“爆仗”、“炮仗”、“鞭炮”,为中国特产,其起源很早。如果我们追溯爆竹的起源,就会了解古代人燃放爆竹的本意及其衍变的历史。

据《神异经》说,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竹子的爆裂声使其远遁的办法。这里所说的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即驱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到了唐初,瘟疫四起,有个叫李畋的人,把硝石装在竹筒里,点燃后使其发出更大的声响和更浓烈的烟雾,结果驱散了山岚瘴气,制止了疫病流行。这便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关于爆竹的演变过程,《通俗编排优》记载道:“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

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竹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品种花色也日见繁多。湖南的浏阳是我国著名的“花炮之乡”,广东的佛山和东尧,江西的宜春和萍乡以及浙江的温州等地也是著名的烟花生产地,其生产的爆竹不仅畅销全国,而且还远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燃放爆竹已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娱乐活动。人们除了辞旧迎新在春节燃放爆竹外,每逢重大节日及喜事庆典,诸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婚嫁、建房、开业等,亦要燃放爆竹以示庆贺。

烟花爆竹渊源历史

火药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是我国古代的炼丹家在长期的炼制丹药过程中发现的,公元808年,唐朝炼丹家清虚子撰写了《太上圣祖金丹秘诀》,是世界上关于火药的最早文字记载,而在此后的一千多年里,火药的用途除了用于制作武器以外几乎只是用来做鞭炮。燃放鞭炮已成为中国人的传统习俗,除了过年过节要放鞭炮外,无论喜庆的事还是悲伤的事,只要是重大的事情都是需要放鞭炮的。

中国烟花爆竹的发源地,有一说法为江西的上栗,也有说法为湖南醴陵,,还有一种说法为湖南浏阳,三地方都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最初,人们燃放鞭炮是为了趋鬼避邪,后来,燃放烟花爆竹渐渐地成为了一项娱乐活动,在古代已经变得非常流行了,逢年过节时,不管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放爆竹、燃焰火,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宋代著名文学家、政治家王安石曾在他的诗《元日》中这样描绘过过年时燃放鞭炮的情景:“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目,总把新桃换旧符。”清代潘荣陛在《帝京岁时纪胜》中也对当时除夕爆竹做了如下记载:“除夕之次,子夜相交,门外宝炬争辉,玉河竞响。而爆竹如击浪轰雪,遍乎朝野,彻夜不停。”从这里便可以看到旧时新春燃放烟花的盛况。可以说,在1300多年的发展中,烟花爆竹已不仅仅是一种风俗,更成为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一直延续至今,并随着中世纪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一起走出了国门、传遍了全世界。

烟花爆竹花炮祖师

爆竹究竟在什么时候被发明?至尽仍然是个未解之谜。民国时期出版的《中国实业年志》有个说法:“湘省爆竹之制造,始于唐代,发达于宋末,而发源于现两省(湖南,江西)三市(醴陵市,浏阳市,萍乡市)的麻石村。”据此,盛产烟花鞭炮的醴陵和浏阳人认为李畋最早发明了爆竹。

李畋,唐初生于湖南醴陵、江西上栗与湖南浏阳相邻的麻石街上,被后人尊称为花炮的始祖。

唐《异闻录》记载,“李畋居中,邻人仲叟家为山魈所祟,畋命旦夕于庭中用竹著火中,鬼乃惊循,至晓,寂然安贴。”据传,李畋是个猎人,他曾向当时的炼丹家、药王孙思邈学习过火药的使用技术。

“药王孙思邈曾经在浏阳隐居,还留下了不少传说和遗迹,像孙隐山、洗药井、洗药桥等。”浏阳花炮燃放专家李心谷介绍了一些民间传说,据称,当时孙思邈隐居在浏阳孙隐山,在洗药井洗药炼丹。李畋前去寻求帮助,孙思邈给了他一包火药,并告诉他,把火药装在一节一节的小竹筒里,点燃后即可爆裂,发出巨响。李畋回家后,按照孙思邈的方法实验果真如是。历史上最早的爆竹就此诞生。

可是,竹筒制作的爆竹虽然响亮,但危险性大,极容易伤人。李畋希望加以改进,他苦思冥想,通过不断地实验,终于成功地采用纸筒来包裹火药——两头用泥巴封好,一头插上点火线。这样,真正实用的爆竹就产生了。

李畋用鞭炮的巨大声响和硫磺气味驱散了瘴气,吓走了鬼魅,被后人尊称为“爆竹祖师”。如今,中国三大鞭炮中心浏阳、醴陵、上栗的许多鞭炮作坊,仍然供奉着李畋的牌位。每到“祖师爷”的生辰日或者其他一些重大节日,人们都会燃烛点香,祭拜“祖师爷”。

烟花爆竹鞭炮中心

李畋,相传是花炮始祖。但爆竹烟花成为一种产业,却是在明清时期。

浏阳

相关历史文献可资佐证。据《浏阳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浏阳成为“湖南爆竹制造之中心也”。咸丰同治年间,“浏阳鞭炮庄号广设于省内各重要口岸,粤、鲁、晋各省帮客纷纷来湘贩运。”当时浏阳有“十家九爆”之说,东、南、西3乡从事鞭炮制造的有逾10万人,城关镇亦有作坊300余家,工人2500多人。

在清末这一时期,浏阳鞭炮声誉远播,产业被推广于邻县。后来,这些邻近地区如醴陵、江西的萍乡等生产的鞭炮也运来浏阳,并且都打上了“浏阳爆竹”的名号,“故世人只知道浏阳鞭炮”。

清光绪初年,浏阳鞭炮开始出口,从上海或港澳转口,远销南洋。到1911年,外销增至4.8万担,价值92.2万两白银,全县从事鞭炮生产的达30余万人。

随后的1933年美国芝加哥万国博览会上,浏阳花炮作为工艺品参展世博会并获得奖牌。浏阳的烟花、爆竹为更多人认识。

上栗

2009年6月,经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批准,江西省省上栗县被授予“中国烟花爆竹之乡”称号。

上栗的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已经获得了国务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称号。

2010年4月16日至18日,上栗县举全县之力,成功承办了2010中国·上栗国际花炮文化节暨烟花爆竹产业交易会,大大提高了上栗及上栗花炮的知名度;同年4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中国烟花爆竹之乡”的牌匾授予江西省上栗县。

烟花爆竹民俗烟花

我国古代认为:火,可以拨除不祥;火花,是喜事降临的预兆;声响,能惮吓鬼魅,驱散疬气;烟使阳气上升。烟花鞭炮在燃放时正好产生这样一些声、火、烟、光等效果,很自然地与人们的观念相结合,因而成为人们理想的喜庆用品。我国在各种节日都要燃放烟花鞭炮,表达吉庆欢乐之情,祈求平安福祉的心愿。如春节、元旦、元宵节、国庆节、迎财神日(正月初五),各民族自己的节日、结婚、生意开张、新寓乔迁、生子添丁、高堂祝寿、功成名就、释嫌致歉、国家重大庆典活动等,古时朝廷举行重大活动、庆典、接待国外宾客及举行重要礼仪都要燃放烟花鞭炮。除夕放鞭炮、包饺子、看电视成为我国的民俗,放烟花鞭炮是三民俗之翘首。

烟花爆竹补充介绍

  烟花爆竹
  民国生产泥头爆竹(土火炮)历史悠久,烟花的生产大约在明朝也就有了。相传明朝年间,西充万年山猫儿岭庙子修好后的庆典活动所燃放的烟花就是这种烟花,十分壮观。不过,那时人们称烟花为烟火架或架子烟花。它是一种多组合烟花产品,有笼式、牌坊式或亭、台、楼、阁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烟花爆竹”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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